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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視障讀者服務 > 簡 介
為落實公共圖書館公平對待各類型讀者之精神,對於無法利用圖書館所提供之常態性服務及資料者,應針對他們的需求,提供特別的服務。本館於民國81年成立視障資料室,提供點字圖書、有聲書借還及盲用電腦教育訓練、說故事等服務,以點亮視障同胞的心窗,充實其心靈,拓展視障同胞生活領域,同時也能共享社會的關愛與溫暖。
館內面積約40坪;藏書內容包括:點字圖書2,080冊及有聲圖書5,970捲;視障民眾只要檢附殘障手冊,親自、委託他人或寄送本館,即核發借閱證;本館會不定期寄送新增圖書資料目錄,視障讀者只要將所需資料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本館,即有圖書資料送到家的服務。
高雄市立圖書館新興分館視障資料室服務項目
一、 為提供視障讀者多元學習管道,便利其借閱點字圖書及有聲圖書,特訂定本服務項目。
二、 凡視障者皆可辦理借閱證,填妥借閱證申請單,檢附殘障手冊,寄送本室,經查核無誤後,即核發借閱證;借閱證永久有效,如有遺失,應儘速通知本館作廢,並申請補發新證。
三、 借閱圖書資料,可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或以通信方式辦理。
四、 每次借閱數量,點字圖書以5冊為限,有聲圖書以2冊之資料為限,借閱期限為2個月。
五、 借書、還書,如採郵寄方式,本室備有專用郵寄書包,書包上插有郵寄卡片,卡片正反面均已填寫收件人及地址,並於右上角截一角以示識別;借書人寄還圖書資料時,將卡片翻轉插入原卡袋中,使截角位於左上角,郵寄歸還,亦可利用本館提供之免費宅配服務,由宅配公司到宅取書。
六、 借出之圖書如遇本室臨時急需收回時, 借書人應在接到通知後,隨即歸還。
七、 圖書資料如有損壞、遺失由借書人負賠償之責。
八、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館閱覽注意事項辦理。
九、 本服務項目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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