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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證申請

班級借閱證申請須知
班級借閱證
班級借閱證

一、目的:為建立本市學生閱讀風氣,培養良好閱讀習慣,並充分利用圖書館資源,特訂定本須知。
二、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學、小學與幼稚園,以班級為單 位,由任課教師代表申請。
三、方式:由任課教師憑教師服務證明文件及身分證件向本館閱覽部暨各分館提出申請。
四、辦法:
1、每張班級借閱證可借閱圖書120冊,為期 2 個月,不適用通閱(網路借書及預約)。
2、班級借閱證期滿6 年憑教師服務證明文件及身分證件驗證 1 次。
3、由申請人負責損壞、遺失賠償之責任。
4、外借圖書如遇本館亟需收回時,申請人應於接到通知三日內歸還。
5、班級借閱證如遺失請立即掛失或辦理補發手續 ( 工本費 30 元 ) 。若因未掛失或轉借而發生冒用情事,所發生損害由原持有人負責。
6、其他依照本館閱覽注意事項辦理。
五、本申請須知經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檔案說明
  • 借閱證代辦委託書
    下載 Word 檔(借閱證代辦委託書(3).doc)_另開視窗
  • 借閱證代辦委託書
    下載 ODT 檔(借閱證代辦委託書(2).odt)_另開視窗
  • 班級借閱證申請表
    下載 ODT 檔(班級借閱證申請表_1080501.odt)_另開視窗
  • 班級借閱證申請表
    下載 Word 檔(班級借閱證申請表_10805.doc)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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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2-12-17 下午 0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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