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閱證注意事項
申請本館借閱證,應分別檢具下列證件正本,填寫申請書辦理。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應持個人身份證、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
二、大陸人士應持居留證明文件。
三、外籍人士應持居留證或使館證明文件。
申請人無法親自申請借閱證時,得出具委託書並檢具申請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代辦人辦理。每人限辦乙張借閱證,通用本市各分館及文化局文化中心圖書館、市立空中大學圖書館(民眾部),每六年核驗身份證件乙次,班級借閱證每年核驗身份證件乙次;讀者資料若有變更,應即向本館辦理異動手續。
本館借閱證如有遺失或損壞請就近向總館或分館辦理掛失登記;檢具第四條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行政規費新台幣三十元,申請補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