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遺失賠償
讀者借閱圖書資料時應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損毀、圈點、評註、缺頁
等情事,依下列方式擇一賠償:
一、圖書:a.版本相同或最新版之圖書(含附件) b.三年內出版之同類目、同等值經本館認可者。
二、期刊:卷期相同或最新卷期之期刊
三、非書資料:最新版本或同一版本。
讀者若無法購得原版本或新版資料賠償,得以賠償現金,賠償要點如左:
一、出版年五年以內者(不含五年),依其定價賠償(訂有「基本定價」者按「基本定價」之現有倍數計價;以外幣定價者,依當日匯率換算後計價);超過五年以上(含五年)依其定價加倍賠償。
二、遺失或污損整部資料之一冊(捲)或一冊(捲)以上,其賠償以各單本定價或平均單價計算賠償總額。
三、附件遺失者,以整套金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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