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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活動經費補助審查要點 |
藝文活動經費補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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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優秀社團及個人,積極辦理各項藝文活動,藉以提昇民眾藝術欣賞層面,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案件分音樂、美術、文學、講座、其他等類,凡主題明確且有助於提昇本市藝文水準,並合於下列規定之社團及個人均得提出經費補助之申請:
(一) 向政府正式登記立案之藝文社團、文化事業機構、文教基金會及機關學校等。
(二) 曾於國內外公私立社教機構公開演出或展覽之個人 ,績效卓著並獲好評者。
三、各類藝文活動經費補助得視年度預算予以補助,凡申請案經審查通過予以經費補助者,本館得免費提供場地。
四、本館為審查活動補助案件,由館長指派召集人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委員五至七人,視實際申請狀況召開審查會議。
五、申請本館經費補助,應填具經費補助申請書(如附件一、二),附詳細活動計畫、經費概算表並於活動演出前一個月送達本館,如同一案有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時,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項目及金額。
六、凡獲本館經費補助者,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資料,經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後再行核撥經費。
七、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96年補助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辦理「閱讀童樂樂-早讀搖籃袋送府暨解說服務」參萬元整
◎97年藝文活動補助經費核定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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