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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注意事項

高雄市立圖書館讀者借閱到期通知服務

高雄市立圖書館讀者借閱到期通知服務

  為使本館有效掌握館藏借閱情形,維護讀者均等借閱權益,適時追回借閱逾期之圖書資料,以提升館藏使用效能,確保每位讀者有均等借閱權益,對於讀者借閱圖書到期或逾期時,以下列方式提醒讀者依限還書:。

 

一、電子郵件催還通知
(一)借閱到期前7及3天,寄發電子郵件提醒讀者借書即將到期。
(二)借閱逾期3、7及10天後,各寄發1次逾期通知電子郵件。
(三)最近借閱1年內者,每逾期30天以上,每隔30天通知1次。
(四)逾期一年以上,近5年借閱逾期者(不含當年),每隔30天通知1次。

二、手機簡訊或市話語音催還通知
每逾期20、30、45、90天者及近5年內逾期圖書,以市話語音或手機簡訊作通知。

三、館員電洽通知
針對當年度及近五年讀者借閱逾期資料,各館以電洽市話或手機通知讀者進行催書。

四、寄送借閱逾期通知單:
每季對於前2季至近5年內借閱逾期者,或針對外借逾期之讀者預約等待圖書,以書面郵寄通知單方式進行催還。

 

  讀者可利用本館館藏查詢系統進入「個人書房」功能查詢已借圖書,或利用「高雄閱讀隨身GO」APP查詢,或以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或逕洽本館查詢個人借閱紀錄,本館輔以市話、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提醒讀者按期還書,惟讀者不得以未獲通知作為逾期或違規紀錄之免責,接獲逾期通知時,如果已經還書,本通知逕行失效。

 

  • 檔案說明
  • 高雄市立圖書館讀者借閱到期通知服務
    下載 Pdf 檔(上網用-高雄市立圖書館讀者借閱到期通知服務_1130112.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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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4-01-12 下午 02: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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