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藝術圖書館照片
開館時間

週二~週六 09:00~21:00、週日 09:00~17:00

其他服務及下載

閱覽注意事項
借閱證申請
借閱證申請

一、宗旨:

    大東藝術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以建立專業表演藝術資訊中心為發展目標,館內典藏文化藝術、音樂、建築、雕塑、繪畫、書法、攝影、工藝(金石)、舞蹈、戲劇、電影、動漫等十二大主題資料,針對兒童部份,也設置兒童藝術專書及兒童繪本,提供民眾豐富且多元的館藏進行藝術研究、藝術教育。

二、圖書資料借閱:

(一)  讀者需持借閱證方可外借圖書資料,借閱資料應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使用。
(二)  借閱證申辦(Library Card Application)及適用對象如下:
       (高雄市立圖書館借閱證可通用,無須再辦證)
1、  個人借閱證:持身分證、駕駛執照、戶口名簿辦理,每人限辦乙張。
2、  家庭借閱證:家戶成員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每戶限辦乙張,通用本市總館暨各分館。

★自本(111)年3月17日起,相關閱覽規定修訂要點如下:

閱覽服務項目

說明

辦證

大陸人士可檢具入出境許可證;外籍人士可持護照辦證。

到期驗證

借閱證應依本館規定每6年驗證1次;大陸人士及外籍人士之使用期限依居留期限而定,居留期限延長憑居留證證明可再延長。個人借閱證若無需更新資料,得於到期前30天內,線上延長個人借閱證期限期限1次。

借閱帳號停用

凡持證人因出國、移民等因素,可親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委由代理人持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委託書辦理停用。

借閱帳號註銷

凡持證人死亡,其家屬或監護人應持持證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並出示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辦理註銷。

預約服務

每本外借圖書受理預約等待人數以二十人為上限。

★自108年11月26日開始修正最新規則如下:

閱覽服務項目

說明

網路借書與預約

凡申請預約或網路借書,經本館通知,未於最後取書期限內辦理借閱,一年內累計達三冊者,自最後取書日之次日起,停止預約及網路借書權利九十日,另可依停借(權)日數折算逾期處理費,一天折算新台幣二元,上限為一百八十元。

逾期歸還

另可依實際逾期日數折算逾期處理費,一天折算新台幣二元(含附件者須隨書歸還),上限為一百二十元。

(三)  借閱冊數與借期分別為:(借閱冊數/借期108/5/1調整如下)

借閱證
Library Card

圖書
Books

期刊
Periodicals

借期
Period

個人借閱證
Personal Library Card

8

2

14 Days

家庭借閱證
Family Library Card

12

2

14 Days

(四)  續借  Renewal:讀者到館歸還之圖書資料若無人預約,得於到期日前7天辦理續借次,續借天數為14天。(111年3月17日起修訂)
(五)  本館圖書不開放網路借書申請,但本館可作為網路借書取書館、代還館。
(六)  圖書資料賠償及相關規定請見「高雄市立圖書館閱覽注意事項」。

 

三、下列圖書資料限在館內閱覽,不提供外借:
(一)  外文書  Western books。(部分可供外借)
(二)  視聽資料  Audiovisual materials。
(三)  期刊資料  Periodicals。(部分可供外借)
(四)  樂譜  Music score。
(五)  海報、節目單  Posters,playbills。
(六)  標有「限館內閱覽」的圖書資料。
        Books with "Non-circulating"(館內閱覽) sticker on the spine.

四、閱覽座位注意事項:
(一)  本館座位以提供閱覽館藏為優先。請勿以個人物品佔位、任意移動桌椅,未保持座位整潔或其他不符合各區域使用功能之不當行為。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未攜走之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二)  為維持本館各區域服務功能,各區配置之閱覽桌椅及設備請讀者勿自行移動。
(三)  為維護讀者公平使用座位之權利,暫時離席者請勿超過30分鐘,逾時者本館得以「大東藝術圖書館座位取消單」清空座位以便於其他讀者使用。
(四)  逾時座位之物品本館將收整於置物籃,並置放於原位置桌椅下方,同時將位置使用權開放給其他讀者。本館不負佔位物品之保管責任。
(五)  為保障本館讀者隱私權,本館錄影監視系統相關資料僅供警察、司法調查機關執行職務之需要,向本館申請調閱及複製。

五、親子廁所、哺(集)乳室及飲水機使用:
(一)  親子廁所: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之 2設置,供六歲以下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並注意使用安全。
(二)  哺乳室:
1、  請於開館時間至一樓櫃台登記,押證領取鑰匙後方可使用,並請注意保持室內清潔。離開時請記得攜離個人物品,將房門上鎖後歸還鑰匙並領回證件。
2、  非哺乳人員禁止進入。
(三)  飲水機:提供冷熱飲水,禁止使用沖泡飲料、沖泡食品或單次取水超過1000 C.C.,並請保持清潔。

六、電腦及網路注意事項:本館電腦及網路注意事項同「高雄市立圖書館電腦及網路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公用電腦使用說明:
1、  登記或預約使用電腦應憑本人借閱證或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書目查詢專用電腦除外)。
2、  登記使用電腦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原則。
3、  每台電腦限供一人使用,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若現場電腦均有人使用,則由系統依登記時間先後定使用次序。
4、  使用者暫時離座或超過登入時間,仍未按時上線者(以閱覽單位規定時間為準),視同棄權。
5、  如需讀取或儲存資料,請自備相關儲存裝置。
6、  請妥善使用電腦相關設備,遇有任何問題請洽服務人員;電腦內部設定不得任意更改,若有不當使用或蓄意破壞,造成電腦及周邊設備毀損者,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二)  無線網路使用說明:

1、  需自備具無線上網(Wi-Fi)功能之行動上網設備,於設置的專區內使用。
2、  為本館讀者,請使用借閱證號(或身分證號)及密碼(預設為民國出生年月日6碼或7碼)登入ksml群組
3、  非本館讀者,可向各館服務櫃台登記,取得1組專屬帳號密碼登入,供當日使用。
4、  本館僅提供無線網路使用,若因個人行動載具作業系統、無線網卡、手機或平版電腦設定問題,導致無法使用,本館不負處理之責。

(三)  共同規範:

1、  網路頻寬有限,服務僅提供公務使用、網頁瀏覽與查詢用途。
2、  為確保網路連線順暢與避免獨佔,本館得限制個人使用之頻寬。
3、  為避免影響其他使用者,使用電腦應保持安靜,並禁止使用本館電腦進行 P2P與續傳軟體下載及玩電玩遊戲、禁止上色情及影響社會秩序、公共安全等相關網站。
4、  禁止查詢色情網頁及影響公共安全等網站,本館介接臺灣學術網路,該網路設有『不當資訊管制』機制,故某些網站不提供連線,且電腦若已安裝過點對點下載程式之軟體如BT、EZPeer、迅雷等均會導致無法上網。
5、  使用網路須遵守下列規範,如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辦理,並停止使用權利:
(1)    禁止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它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如散佈電腦病毒、嘗試入侵未經授權之系統。
(2)    禁止利用網路進行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將個人帳號權限借與他人使用。
(4)    禁止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或密碼。
(5)    禁止在網路上散布或蒐集猥褻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資料。
(6)    若因感染病毒、惡意攻擊他人電腦,足以影響整個網路品質時,得停止使用權利。
6、  本館尊重網路隱私權,不任意窺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    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2)    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本館規定(利益)之情事,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時。
(3)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4)    配合其他相關法令之行為。
7、  如因業務需求或設備之更換與維護,得暫停或中止無線上網服務之提供,本館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8、  如有違規情事,不聽館方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一天內違規超過 2 次以上,當日不得再登記使用,1星期內累積超過3次者,暫停30天的使用權利。
9、  讀者開始使用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注意事項。否則應停止使用。

七、未盡事宜及其他閱覽規定請參閱「高雄市立圖書館閱覽注意事項」。

八、本注意事項簽陳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23 下午 02: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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