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藝術圖書館照片
開館時間

週二~週六 09:00~21:00、週日 09:00~17:00

其他服務及下載

場地使用申請規則
民眾版-場地租借流程
民眾版-場地租借流程
場租空間照
場租空間照

大東藝術圖書館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申請對象
機關(構)、學校、法人、自然人或團體為辦理閱讀推廣、會議、研討會或藝文活動,得申請使用本場地。

 

申請方式
1、以書面申請,於使用日前14工作天,檢具①申請書 ② 活動企劃書 ③切結書 進行審核,可預約至次月場地。
2、申請表可至大東圖書館官網下載備妥後,並透過紙本寄件/親送紙本/E-mail寄送至
dadong.lib@gmail.com 方式申請。
3、申請審核結果,本館將以E-mail通知。
4、申請經同意者,應於
活動開始前7日工作天轉帳匯款或現場繳納保證金及各項應繳費用始算完成。逾時未完成繳款,本館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申請。
5、檔期如申請異動,一律以書面申請為主,其餘不具正式效力。

 

開放租借時段及收費基準(單位:新臺幣元)

 

 

 

場地



場地使用費(自人員/設備進場起算)

坪數
(容納人數)

可使用
設備

平日

假日

週六

週日

日10:00-18:00
晚18:00-20:00

日10:00-18:00
晚18:00-20:00

日10:00-14:00





3000/檔

400/時

500/時

30坪
約50人

桌椅
白板
麥克風
投影機
投影布幕
擴音器
講桌
投影電腦

其餘設備恕無提供

未來
工作坊
(小型藝術
創作
教室)

3000/檔

250/時

300/時

8.8坪
約10人

桌椅
個人電腦

其餘設備恕無提供

1、平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上班日,不含放假日前一日晚上。   

      假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與其前一日晚上。 

2、租借時間需包含租借單位自行 ①場地佈置 ②設備確認 ③場地恢復,租借時間自人員/設備入場即計算,使用時間以小

      時計價,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無法提供臨時開放空間進行各項確認)。

3、租借單位須完成場地復原清潔、人員全數離場,並由場地管理人員檢查完成,方可依當時時間,結算所有相關場租費

      用,辦理退保證金手續等。 

4、本館閉館日不開放租借。

 

得減收基準如下表

場地對象

減收百分比(%)

本市高中職以下學校
(需附正式函文)

50%

領有本市演藝團體登記證之團體

20%

備註:本基準得由本機構視場地使用狀況、管理維護成本等因素,至少每兩年檢討一次。

 

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場地租借申請單位應要求活動全體參加人員配合本館閱覽、場地租借相關規則。
•本館官方網站提供場地照片實境供參考,
未租借之場地不提供開放參觀。

 2樓多功能教室場地實境影片(以無桌椅空間為呈現場地大小)(另開視窗)

 未來工作坊場地實境影片(以無桌椅空間為呈現場地大小)(另開視窗)

•租借時間需包含場地佈置及場地恢復(本館無提供佈置及恢復)。

 

場地佈置
• 佈置場地或張貼文宣須依照本館規定辦理,並不得有損傷牆面之情形。
•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移動及私自架設各項設備及器材。
• 本館未能提供之設備或服務,申請人應事先徵得本館同意後,自行準備。

 

場地使用
• 圖書館館內不得飲食,場地不得申請作為用餐使用。
• 若需借各項器材時,請於申請時一併提出,臨時提出恕難辦理。
• 自行攜入之財物、設備器材及資料,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毀,本館概不負責。
• 館方電腦設備僅供出借,禁止安裝軟體;電腦主機內儲存之活動資料,館方亦不負保管責任,活動結束後亦自動還原。
• 如需公開播放自行準備之視聽資料,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違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 應確實遵守使用時間。於場租開放時段內,經本館同意延長使用者,依規則額外收取逾時費用。

 

場地歸還
• 現場負責人應於原申請時間內完成場地清理及復原工作,垃圾分類打包自行帶離。
• 場地租借申請單位,使用本場地與相關設備,應盡管理維護之責,如有毀損,應負修復及賠償責任。

 

其他
• 若有未盡事宜,詳如高雄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注意事項 111年07月06日(核定版)
• 文化園區備有汽機車停車,機車$15/次(跨日另計),汽車單日收費最高$240(平日$30/時,假日$30/時)
  停車場營業時間06:00-24:00

 

本館資訊

• 開館時間:
   週二至週六│09:00-21:00
   週日│09:00-17:00
   週一、國定假日休館

• 本館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大東捷運站2號出口)

• 本館電話:(07)743-0011轉1147

最後異動時間:2023-08-03 下午 07: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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