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修室使用規範

高雄市立圖書館自修室(區)使用規範


99年4月8日99年第4次館務會議通過
102年7月16日102年第7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高雄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發揮自修室(區)功能,維持自修室(區)秩序及使用者權益,特訂定本使用規範。
二 開放使用範圍及時間如附件(超連結)。
三 開放使用方式:

  1. 採自由入座自助管理方式,嚴禁預占座位;各館得視情況於開館前發號碼牌,讀者排隊依序領取號碼牌後入座。離座逾一小時未歸者,本館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2. 進入自修室(區)應保持安靜,維護環境清潔,不可有嬉戲追逐、吸菸、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並將行動電話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
  3. 請愛惜使用公物,勿私自接用本館電源,勿擅自調整空調開關及溫度,若有需要或任何問題,請洽館員處理;若有毀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個人物品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自行負責。
  5. 為避免影響他人閱讀,讀者使用筆記型電腦,請至各館無線上網區。
  6. 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經規勸不聽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或暫停其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得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7. 本規範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各館自修室開放時間(另開新視窗)

社群分享
最後異動時間2021-07-14 上午 11:22:4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