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圖書館受贈圖書處理原則
107年7月11日修訂
111年8月22日館藏發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114年3月7日館藏發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114年7月1日館藏發展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一、高雄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個人或團體捐贈圖書,建立書香社會,充實市民精神生活,特訂定本原則。
二、贈書範圍
(一)本原則所稱之圖書包含紙本、數位媒體形式之圖書、視障資料、視聽資料及資料庫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圖書資料,本館不予受理:
1. 各級學校教科書、升學參考書。
2. 各類檢定及考試用書。
3. 電腦、法律及旅遊等具時效性出版品超過2年者。
4. 各類期刊、報紙及小冊子。
5. 錄音帶、錄影帶、隨身碟、磁片、卡匣等影音儲存資料。
6. 宗教善印經書(如宗教結緣書)。
7. 有塗鴉畫線、註記、汙穢泛黃、泡水、缺頁及破損不堪使用等情形之圖書資料。
8. 各類宣傳品、租書店圖書、盜版或違反著作權法及版權相關法令規定之圖書資料。
9. 資料內容已失時效性或已有新版之舊版圖書資料。
10. 色情圖書資料、暴力或過於血腥等違反善良風俗者。
11. 其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
三、贈書方式
(一)應事先聯繫欲捐贈之館舍,經確認後,於開館時間逕送或郵寄至館。
(二)針對大批贈書(100冊以上)之贈書捐贈者,請聯繫07-5371219,並提供贈書清單或照片,經確認後,逕送或郵寄至總館。
四、贈書處理方式
(一)本館對受贈圖書資料擁有審查權及處置權,包括典藏、陳列、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捐贈方不得附帶任何條件或要求索回,並需填寫「捐贈圖書處理同意書」(未填或拒填者視為同意)。
(二)若為善本圖書資料價值之認定,必要時由本館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評定之。
五、獎勵
凡捐贈圖書資料經本館受理且確定入藏者,其數量一次達200冊以上者,致贈感謝狀。
六、本處理原則經館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如有贈書請填寫捐贈圖書處理同意書,如未填寫視同同意本處理原則內容。
- 檔案說明
-
捐贈處理同意書(1140701版).doc
-
捐贈處理同意書(1140701版).odt
-
捐贈處理同意書(1140701版).pdf
- 社群分享
- 最後異動時間2025-07-14 上午 11:23:41